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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女画家协会关于开展以“中国梦”
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:
为认真贯彻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以“中国梦”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通知精神,中国女画家协会决定在2014年-2015年开展以“中国梦”为主题的绘画创作活动。
2026年,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以美术创作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、自立自强,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。在第116个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,中国女画家协会、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山东省妇女联合会联合主办“多彩·2026”第十届全国女画家作品展。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
中国女画家协会
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山东省妇女联合会
承办单位:
山东省美术家协会
二、展览日期:2026年3月
三、展览地点:北京
四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200件五、参展要求
五、参展要求
(一)创作类
1.参展作者:面向全国18周岁以上女性(合作作者也必须为女性)。鼓励具有一定美术创作水平,勇于探索创新,能够体现个人创作风格的作者参加投稿。
2.参展画种:中国画、油画、水彩·粉画、版画、综合材料绘画、雕塑、陶艺以及综合画种等。
3.作品要求: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作品题材不限,每人限报1件(含合作),多交无效。投稿作品须为近几年创作且未曾入选省级以上重大展览的作品。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,如后期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评,取消参评资格。
4.作品装裱后(含框)尺寸不超过高240cm×宽200cm,一律不许装玻璃。雕塑、陶艺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00cm以内,重量在100公斤以下。雕塑作品材料包括:铸铜、铁、木材、石材、不锈钢、树脂材料等硬质材料,禁用易折易碎材料,拒收装置作品。作品自制包装箱,要求坚固、便于搬运,以螺栓连接各箱板,可二次使用,并粘贴作品登记信息。
5.初评投稿:参评作者需提供作品照片参加初评(A3尺幅以内,超尺寸照片取消参评资格),照片背面需粘贴作品登记表,请作者自行打印,逐项填写清楚。照片不退,请自留底稿。
(二)理论类
1.征稿对象为:年龄在18岁以上女性,在国内从事美术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、在读研究生等相关研究人员;
2.论文应围绕女性创作实践、美术思潮、机制创新等方面展开论述,且为作者原创,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且未曾在国内外公开发表。严禁抄袭剽窃,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不良后果均由作者自负,并在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入选资格;
3.论文请用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,标题注明“多彩·2026”第十届全国女画家作品展理论类征稿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以下信息:姓名、年龄、论文题目、创作时间、省份(以身份证地址)、是否新文艺群体、通讯地址、单位、联系电话;
4.论文要有摘要、关键词,注释采用脚注形式,论文文件标题格式为:姓名+单位+论文题目。请作者认真校对文章,确保正文、图表、引文、注释等内容完全准确。在审稿和编校过程中,如果在论文中发现三处及以上明显引文注释和知识型、常识性错误,评委会将不予采用。
5.请将中国知网查重全文对照报告以附件形式发送。要求论文重复率不超过全文的15%。
6.稿件正文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5000字以内。
六、收件时间、地址
1.初评作品照片每人仅限一张(含合作),多交无效,不接收原作。
收稿时间:即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
创作类收稿地址: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1208室
联系人:孙老师 0531-68978528
送件须妥善包装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,并需在信封或外包装注明“女画家展”字样。
理论类投稿邮箱:sdmxczb@126.com(创作类投此邮箱无效)
2.通过初评的创作类作者按照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,复评入选名单、收件事宜在山东省美术家官网http://meishu.sdwenlian.com/(美术展览-咨讯板块)发布。通过复评的作品集中展览,未通过复评的作品退还作者。
七、作品评选
展览分为初评、复评两个阶段,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。初评阶段评选作品照片,复评阶段评选原作。最终评选出创作类入选作品约200件,其中包括60件优秀作品;理论类入选论文30篇,其中8篇优秀论文。
八、作者待遇
1.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集中进行展览和宣传。
2.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证书。其中优秀作品具备加入中国女画家协会入会资格一次,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积分3分,入选作品计1分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及宣传的权利。
2.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,退件由作者自取或以物流到付方式邮寄。(雕塑、陶艺退件需自取)
3.本启事解释权属山东省美术家协会;凡送作品参评、参展作者,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